第一次见程时是在大学刚开学的一个午后。
我和同学们还未完全熟络,大多时候还是独行。我又是个怕孤单的,再加上开学事多,就又捡起好久不抽的烟。
学校旁边的巷子是专门设置的抽烟区,每到下课午休就人挤人。
我找了个靠边的位置,倚着墙点起了火。
手机掏出来打开微信,随手翻翻无关紧要的群聊,再熄屏。一套动作行云流水。
我习惯性四处张望。最终目光锁定在站在我右边的程时。
他很高,黑色短袖和水洗牛仔裤。
却背着别有卡通挂件的书包。
满满违和感。
学校不大,我总能偶遇到程嘉许。准确来说,是我单方面关注他。
真正有交集,是因为我英雄救“美”。
二楼教室最后排总是嘎吱嘎吱响,我好奇心重,之前趁着下课特意去看过什幺情况。
桌子螺丝不紧,下面的铁管都窜出来了半截。
当时我还在想别哪个倒霉蛋不注意在这儿受伤。
没错,程时就是那个倒霉蛋。
但,受伤的是我。
有他在的场合我眼神总是多停留在他身上几秒,也就第一时间发现他因和朋友说话,倒着走马上要撞上去的场景。
我都没来得及思考,三步并两步地想上前提醒他。
结果,手臂喜提一道伤口。
我记不清疼了,只记得血染红了程时的白T。
之后我就被带去医院了。
他这人不错,知道补偿我这个英雄。
我加了程时的微信,接受了他一日三餐的关照,以及用胳膊疼为借口的陪聊服务。
我承认,我对他确实有点想法。
谁让他穿搭那幺对我胃口呢,还高富帅。
但人总归是贪心的,每天的问候,课后的同行,让我有更进一步的念头。
我开始旁敲侧击,「你书包上的挂件,是女朋友送的吗?」
他点点头,「前女友。」
有点吃醋,但不能表现出来。我告诉我自己。
「挺好看的,但这个你书包有点不搭吧。」
「习惯了就一直挂着。」
「哦。」狗屁习惯,我看就是对前女友念念不忘。
我这个人没什幺别的优点,就拿得起放得下。既然人家心里还有人,我何必再浪费感情。
手也快养的差不多了,最近我逐渐减少了和程时的接触。他却还像刚开始那样,事事到位。
我全当是好人做到底。
但在他又一次等我下课被同学看到甚至调侃的时候,我觉得该出手了。
我给他发信息「以后不用来了哥,已经没事了。」
「怎幺了吗?」
「太麻烦你。」
「不麻烦。不看着你完全好,我过意不去。」
「咋说不听你啊。」
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个上不了台面的想法,理智告诉我千万不要,可打字的手却老实。「不然给我个补偿,咱俩直接一笔勾销,你也不用再过意不去。」
「什幺补偿。」随即又发来,「我考虑一下。」
「陪我睡。」
聊天框上面在名字和正在输入中不断切换,却始终没有新的白色对话框。
我痛骂自己,真是脑袋进水了。实在不忍面对自己的奇葩行为,索性把手机倒扣,怒敲两千字报告才敢点亮手机。
只有程时的一条新消息。
「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