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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宋明卿十七岁那年,还没长开,就遇上了命运里的那道门。那年冬天格外寒冷,母亲病死得早,父亲在码头出事没回来,街头流浪的人比以往都多。我饿到眼前发黑,是白家的旧管家在巡街时将我领进那座高高的院门。
第一次踏进白家大宅,我甚至不敢直起腰杆。红漆大门内,石板路干净得能照人,墙上的花瓶、脚下的地毯、天花板的水晶灯,每一样都让我觉得这里像梦一样。那天晚上,我在佣人房第一次吃到热腾腾的米饭和鱼汤,觉得自己简直到了天堂。
白家那时的老爷太太,都是极好的人。老爷总爱笑,夫人说话细声细语,遇事从不大声责骂下人。虽然我什么都不会,但他们总说「慢慢学就好」。我记得最初好几个月,每天都只会傻站在厨房门口,不敢乱动。
大小姐那时才二十三岁,总穿着浅色旗袍,神情冷淡,出门总有人前呼后拥。我只敢在远远看她。有一次她不小心踩到积水,我拿了条干毛巾递上去,是第一次和她对上视线。她没多说什么,只扫了我一眼就走开了。
后来日子渐渐稳下来,老爷觉得我力气大,特地找了家里的师傅教我做事、练身体。闲时还有人带我学简单的防身拳脚。那时的我觉得这一生如果能一直留在白家、报答老爷太太的恩情,便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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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白家的第六年,转眼我也长成了个高个子的姑娘。记得那年是民国廿九年,小姐已经二十九岁了。那年春天,屋外的梧桐刚冒新芽,却传来两条噩耗——老爷在南京路外遇到车祸,夫人闻讯后旧疾复发,不到两个月也随之而去。
那一年,对我来说是最难挨的时光。老爷太太是我的再生父母。没有他们,我或许早就饿死街头。自从进白家后,他们从没亏待过我,不但给饭吃,还让我学本事、识字、练拳。每次我生病,他们都让医生细细看诊,从不嫌弃我出身低微。
他们走的那天,我在灵堂门口哭得说不出话,心里发誓这一辈子都要记住这份救命之恩。
家里顿时天翻地覆,丧事办得极盛,宾客云集,整个宅院日日灯火通明。所有下人都说大小姐才是真的能扛事的人——那一年,从办丧到分家产,再到掌管生意,大小姐没掉过一滴眼泪。
她穿着素白长裙,在灵堂前向每一个来宾鞠躬,目光里没有一丝软弱。那之后,白家大小事全都由她说了算。
与老爷太太不同,大小姐办事又快又狠,对所有人要求更高。有人说她没了父母庇荫,怕是撑不了多久。可偏偏这样的性子,让她在上海滩这种风雨如晦的地方越活越有声势。她和生意伙伴谈判时一句话不说废话,和洋行、黑帮打交道也不顾忌身份。
那一年,我告诉自己,大小姐是老爷太太唯一的骨肉——这一辈子,无论如何都得守着她,替她办事,就是报恩。
从那时起,我更加用心跟着她,一点一滴看着她把白家生意做大,地位也稳到谁都不敢轻易开口挑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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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被大小姐留在身边,是她接管家族之后没多久的事。她亲自点名要我当她的司机和保镳。那年我刚二十三岁,第一次开车送她出门,心里紧张得不敢喘大气。往后这五年,几乎每天都跟着她,无论白天黑夜、风雨无阻。
大小姐性子变得比从前更冷、更苛刻。家里下人来来去去,她却从未换过我。每日晨起接送她,陪她参加各种会议、宴席、巡查工厂、处理纠纷,有时甚至半夜出门应急。每次只要有一点闪失,她当众训斥,甚至一巴掌打过来我也只能低头忍着。
有时想想,和大小姐这样近,反而比在白家最难熬。五年里,我没真正离开过她一天。她的每一个眼神、每一句命令,我都得第一时间察觉、照办。
如今白家掌握的产业,已经多到让人咋舌:百货、银行、纺织、房地产、报业、进出口、夜总会、码头运输、制茶、珠宝首饰、保险公司……每一项都要亲自打理。
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影子,永远活在大小姐的身边。这样的压力,大概只有我自己才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