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纽约的最后一天,明珠拿着纪明途的信用卡兑换了一百美元。

从银行出来后,华尔街上的游客络绎不绝,她站在台阶之上,看见了站在铜牛后侧方的纪明途。

明珠走过去在他身旁站定,拉了拉他风衣口袋。

纪明途微微侧头,下意识把插在口袋的手抽出来牵住了明珠,身后一道尖锐阴柔的声音响起。

“Well   well   well,look   who’s   here......we   little   bastard   and   his   chick.(看看我遇到了谁?小杂种和他的小情人。)

“做了美国人的走狗确实要比伦敦在爷爷眼皮子底下自由。”纪明途擡腕看了一眼手表,语气凉薄,“你现在已经自控力低下到早上九点就开始嗑药了,Andrew?”

明珠看看纪明途又看看对面笑地暧昧的男人,两人交谈语速太快以至于明珠听得吃力,但能肯定的是,纪明途并不待见他。

被唤作Andrew的男人饶有兴致地打量明珠,上前牵起明珠垂落的手低头一吻:“mon   lapin(小兔子),你叫什幺名字?”

嘴唇与皮肤相触的那一瞬间,像是被蛇吻过,冰凉阴险,不等她抽回手,纪明途伸手拉开她,拦在他们中间。

“管好你自己,现在可不是在伦敦的家里,挤出两滴眼泪就哄得你妈妈向外祖父求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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