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过去,当星期一重新回到学校的时候,芙蕾雅已经换上了一身簇新的“行装”。
那个从英国背到纽约的破旧双肩包被一只黑色Delvaux皮革包取代;脚上的旧运动鞋也变成了淡粉色的Ferragamo圆头平底鞋,用来配她的小西装外套、格子短裙校服刚好。
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位名为艾米丽·坎贝尔的造型师。
她花了周六、周日两天时间在Barneys和Bergdorf Goodman(纽约百货公司名)为芙蕾雅挑选新的衣物行装。从参加酒会、舞会要穿的礼服裙,再到日常出行的衣服鞋子、贴身内衣睡衣,几乎从头到脚都被置办一新。
即使不用明说,芙蕾雅知道她是被谁雇佣来工作的——她觉得自己那天穿得那双粘了胶水的鞋子一定是狠狠刺痛了埃蒙德·科赫的神经,才让他做出这个决定。
周一的清晨,老埃蒙德乘坐他那台加了防弹玻璃的迈巴赫pullman去上班,按照路线,他中途会经过位于曼哈顿中城区的圣三一中学,于是芙蕾雅也搭上了这台顺风车。
“今天放学后来瑰丽酒店找我,前台会有人带你去宴会厅。”
年长的老男人一边翻阅着怀里的文件,一边姿态平淡的嘱咐说。
“……这是有什幺事吗?”
芙蕾雅犹豫之下忍不住轻声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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