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很喜欢粉色。
或许是年轻的时候错过太多,或许是她出道太早的缘故,她没有想过自己真正想要什幺。她喜欢音乐,热爱音乐,可是音乐又不等同于她唯一的生活。
后来和申克在一起,她喜欢他身上附带的所有东西。他喜欢黑色,觉得黑色很酷,于是也爱屋及乌地喜欢他所爱的颜色。
其实她喜欢五颜六色,喜欢一切能让自己生命明艳起来的颜色。
可他没问过她喜欢的颜色,也没问过“你喜欢什幺”。
陈诠捏着她肉感不再的下巴,另一只手伸到她裤子里搞破坏。
“别弄……”她的声音像极了猫叫:
“我妈还在呢。”
“那阿姨走了是不是就可以了?”
陈卿: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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