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自重

宋裕如径直去了洗手间,这个点公司员工差不多都下班了,宋裕如进去时里面并没有人。她推开一个隔间走进去。

脱下内裤的一霎,宋裕如神情微变。

她湿了。

她抽了几张纸,动作迅速地收拾干净,走到洗手池前。

水龙头往外汩汩喷水,她垂着眼睑沉默地洗手。大脑毫无征兆地唤醒起她在芝加哥那段时间的记忆。符思南这个名字的确是那段记忆中无法抹去的痕迹。

她本科就读于国内申城大学,毕业后去了芝加哥大学攻读MBA,就是在留学期间,她结识了同校法学院的天之骄子符思南。

那时候的符思南,成绩、家世、长相,样样顶尖,哪怕是在芝大那样的国际名校,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。

第一次听说符思南,宋裕如就被讲述者用来形容他的那些华丽的辞藻勾起了兴趣。那个时候她在外是温婉端庄东方美人,在内却左右逢源、阅男无数,好友用“boyhunt(猎男高手)”来形容她。她是披着羊皮的狼,以最不设防的方式伺机接近符思南这朵声名远扬的“高岭之花”。

学校举办的假面舞会上,她是狡猾的猎人,为自己设下的陷阱铺上鲜美的青草和美味的甜点,一步一步,悄无声息地引诱猎物“自投罗网”。

果不其然,“机缘巧合之下”与她一夜共舞的符思南记住了她,并试图探究她的身份。宋裕如当然不会如他所愿。酒精刺激了多巴胺的分泌,第二天他们不出所料地在同一张床上醒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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