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夫

她没有见过那样的薛霁:

大概十一二岁,眉眼还没有长开,套着一件土黄色的有蓝色花纹的针织毛衣,皮鞋带金属搭扣,这已经比画面中街口往来人流的普通穿搭精心了许多,身旁站着的是个同龄的、于云舒而言自然陌生的女孩,她们连毛衣的花纹都那样相搭,不过是色系不同,像两个截然不同又有美好交互鸣响的季节。

照片里的薛霁是欲笑而未笑的,面朝镜头,被女孩挽着手臂,这样的亲密有一种痒痒的融融的暖意,她脸上难能地找不见一点不耐烦或不把人放在眼里的傲气,愉快得近乎平庸。

云舒轻轻拈着嵌套相片的塑料薄膜翻页,在相片背后找见钢笔的笔迹,蓝黑色墨水:

“二〇〇□年十月与悦雯摄于新世纪百货市场   霁”。

念书的时候居然喜欢写繁体字?真是好自傲。

所以脑海里又浮现出她没好气的擡高的下颌。说真的,云舒从前顶讨厌这样的尖子生:学校组织升旗仪式,每个星期一,她歪歪扭扭地同上百人站在一起,高中生簇拥而成的人堆总好像冬日里在角落默默发酵的垃圾堆,温暖又有点难以言表的臭烘烘。

就这样站没站相,轮流更换承力的一只脚,很不耐烦地听高高站在台上姓名不具的“学生代表”用尖刻、充满激情的声音念稿子,云舒讨厌她们作为八九点钟太阳欢欣燃烧的激情,还有拿下巴瞧人的骄傲。但如果那个人是薛霁,似乎从前既定的讨厌就轰然塌缩了:悄悄遐想,如果能早出生一些,出生在人人展望新千年的九十年代,或许和她做同学的机会能大一点。

遐想覆灭。她们的成绩差距太悬殊,即便成为同龄人也没可能在一起上学。薛霁一切的一切,都有令她自觉不大可及的门槛。她的优秀,她的美丽,她随时随处谈吐宜人的好脾气,还有高深莫测的眼睛,那双曾经当她在公车上又咬错字又跑调地唱起《最爱》时,极沉静地凝望着她的眼睛。

她从那时开始讨厌薛霁的眼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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