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来舞会,是在街道半封闭式的广场上(俗称广场舞),四周打了柔和紫光,折到电子感应的地面上,变成了蓝色的湖水,走一步,犹如在湖中漫步,地板里微起涟漪,像真的一样,生怕水溅到自己身上。
音乐也不是那种迪斯科躁动的鼓点,而是电子迷幻式的轻吟浅唱,确有个造型前卫、长相过于精致的女子在旁边唱歌,但谁也不知道那是个真人还是个机器人。
九娣是被“请”来的,只穿了件敞领居家的雪青衫配黑长裤,一双自己绣花的银红拖鞋,留一头利落乌黑短发,未及施粉黛,但人站在那里倒是挺拔,胸脯硕硕,引人瞩目——谁能不认识她呢,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鞋铺寡妇,恨的,大多是挨过她骂的,谁让她耍泼骂街不吃亏,爱的,也都是爱她做出的那双鞋,谁家做不出来的样式,她能做,谁家不敢用的材料,她敢用,男女老少谁都以穿上她做的鞋子为“高格调”。
但九娣并不太在意,冷清寡淡的脸,没有多余表情,与周边也是格格不入。
来参加舞会的大部分人都戴着个面具,或自行戴来的,或门口免费摘取的,全是花里胡哨的夸张装扮——有狐狸眼,孔雀头,还有鸡毛掸子凤凰脸!
九娣没戴,径直往里走,想躲在角落里熬过时间回去,可有一双眼睛却盯上了她,目光紧随,一刻也没有转移。
“九娣!”声音从后面来的,九娣回头,迎面就是只“黑猫”媚眼。
“黑猫”见九娣发愣,噗嗤笑了,摘了面具说:“傻了?是我。”
九娣重新打量眼前的葛丽思,简直就要不认识了——她烫了头发,涂了葡萄紫的唇,粉腮莹莹,风骚上眉梢,独有种魅惑,破坏又堕落。九娣想幸好不必看面貌,这面貌也是要杀人。
“你看你,也不打扮打扮自己,好几次叫你来玩你也不来,这怎幺行呢,九娣!你可是当年交配场里最淫荡的姑娘!”葛丽思最近一直醉意迷离,疯疯癫癫,手里还总端着杯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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