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二十三岁半的某一天,我感受到了天命的召唤。
如同一道光打下来,浑浑噩噩淤泥般恶臭的人生突然有了意义。
我找到了世人所谓的梦想、宿命——成为世界顶级恶棍!
出生就在海上,会走路时就会用刀子,偷抢拐骗杀人不眨眼,怎幺想我也该是这块料啊。
然而现实很骨感。
干掉混账老爹继承他的破船已经十年了,船身上的刀枪炮痕越来越多,存下的金币却连半个鹰嘴豆罐头装不满。
我疑心是养的这群家伙太能吃了。屁用没有就知道吃吃吃!干脆连桅杆一起啃了拉倒!
“行行好吧,老大,再尝不到一口麦芽酒约翰就要死了,只能把骨头留给您钓鱼啦。”
瘸腿的约翰绰号山羊,痩,矮,驼背,一撮细长胡子,一顿吃两大碗土豆泥不够,每个月还跟老子要钱去买酒。
老子又不是开银行做慈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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